光明文化艺术中心演艺中心大剧场

光明文化艺术中心演艺中心大剧场
光明文化艺术中心演艺中心大剧场
    近期没有演出

深圳光明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光明区观光路,是光明科学城的重要公共配套设施和文化地标。

该项目由光明区政府投资建设,总投资约18亿元,共占地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包含演艺中心、美术馆、图书馆和城市规划展馆四大功能分区,建造历时3年多。



光明文化艺术中心计取法岭南民居的叠院及屋顶特征,塑造山形层叠屋顶,延续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景观打造利用水体倒影,塑造注视光明未来的人文之眼,四大功能采用“回”字形布局,用大跨度连廊将四大功能体,在空间上围合成一个“山水庭院”。



光明文化艺术中心整体风格吸收了岭南居民的叠院设计风格,采用回字形布局,围合成一个山水庭院,将现代设计与传统文化相融相生,水面之上的拱形入口,隐喻拱桥文化,塑造出注视光明未来的人文之眼,又称为是“光明之眼”。

艺术中心为市民提供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文化休闲服务,将成为深圳北部城市文化会客厅和市民艺术休闲聚集地。



光明文化艺术中心演艺中心大剧场可容纳观众1500人,舞台采用国际上常用的镜框式设计。

舞台机械系统配有6块升降舞台和6块车台,台口前设有乐池升降台,台上配有电动吊杆、灯光吊杆及LED大屏幕。

可承接世界级大型歌剧、舞剧、音乐剧、交响乐等高雅艺术表演,亦可满足综合性文艺演出、高标准会议等多功能使用要求。



演艺中心: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包含1500座大剧院1个,450座音乐厅1个。

图书馆: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包括阅览区和后勤区。

美术馆: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主要功能房间包括主展厅、副展厅、放映厅、报告厅公教活动空间、儿童活动中心等。

城市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主要功能房间包括门厅、多功能厅及大小展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