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持导游证(IC卡)的所有注册导游员即日起至3月底年度审核
时间:2020-08-01 12:21
为规范导游员行为,提高导游人员素质,河南省旅游局日前发布通知,即日起至3月底,决定开展全省注册导游员IC卡年度审核。
通知提出,此次年审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河南省导游证(IC卡)的所有注册导游员。省旅游局负责对安阳市、鹤壁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及省直旅行社、省直导游服务中心、导服公司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同时,该局授权郑州市旅游局、开封市旅游局、洛阳市旅游局、焦作市旅游局、平顶山市旅游局、新乡市旅游局、濮阳市旅游局、三门峡市旅游局,对本辖区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并须于3月底前结束。
据悉,年审需提交《注册导游员IC卡年审报告书》;年审导游员名册;参审导游员IC卡;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情况及工作总结;旅行社专职导游,须提交正规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导服中心兼职导游,须提交管理协议;导游员变更单位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以上资料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年审。
通知强调,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培训;导游证IC卡自发放之日起每年需参加年审。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审的人员,导游证IC卡自动失效,不得参与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上团,持未年审导游证IC卡带团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段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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