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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患者切肺死后未现癌细胞 北京胸科医院医生收1万元红包

时间:2020-08-02 23:50

从去医院就诊到死在抢救室,姚凤柏只经历了短短5天。这名“肺癌”患者在牡丹江接受了北京医生李康出诊实施的肺切除手术后不久,便病情转危被抢救,此时李康已离开医院。此后患者死亡,病理检查竟未发现癌细胞。

  有录音显示,就诊医院的医生承认为李康索要了万元“红包”。为给姚凤柏之死讨个说法,其妻儿将出诊医生李康和其所在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起诉到通州法院。目前通州法院已经立案,这成为本市首例会诊医生被推上被告席的案件。

  “肺癌”患者死后发现没癌


 去年春天,53岁的姚凤柏出现咳嗽、咽痛和胸闷的症状,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多月后,妻子陪他到医院拍了X光片,医生称其肺部有阴影,怀疑是肿瘤。当年5月9日,姚凤柏来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第一医院”)就诊,入院诊断为“左肺占位”。两天后的5月11日,姚凤柏被诊断为左肺中心型肺癌,医生建议行左全肺切除术。
本报记者王秋实本报漫画谢瑶 

  姚凤柏的妻子说,他们当时想转院去北京医疗条件较好的大医院进一步确诊和做手术,但该院医生说,可以帮他们请北京的专家来医院为姚凤柏实施手术。考虑到方便亲人照顾,他们同意了,第一医院邀请了北京胸科医院的医生李康(化名)到牡丹江为姚凤柏实施手术。患者家属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手术前,该医院胸外科医生向他们要了1万元,作为给李康的费用。

  去年5月14日中午11点05分,李康主刀为姚凤柏实施了“左全肺切除术”,手术持续了2个小时45分钟。姚妻说,术后李康表示,患者身体状态不错,一年内不会复发,要是保护得好过三五年没问题。这样的说法让她和儿子很乐观。不料当天下午3点45分,姚凤柏突然出现血压下降和胸痛症状,第一医院立即组织进行抢救,而此时李康已经离开了医院。

  当晚10点,姚凤柏出现意识模糊,血压、血氧持续下降。虽经第一医院全力抢救,姚凤柏还是于当晚11点30分死亡,死因诊断为“心功能衰竭”。抢救中进行开胸探查时,发现姚凤柏心尖处至左心室有一贯通伤,而术后病理检查竟未发现癌细胞。

  医生被指收钱并擅离职守

  姚凤柏死后,经牡丹江市卫生局委托牡丹江市法医技术鉴定中心对姚凤柏的尸体进行解剖,发现患者心尖处至左心室有一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医源性迟发性心脏破裂(左心室壁破裂)”“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才5天的工夫,一个大活人怎么就没了呢?”姚妻说,她和儿子看到尸检报告后才知道姚凤柏的死因。他们认为,正是由于出诊医生李康不具备手术能力,在术中损伤心肌而未做相应处理,导致术后左心室壁破裂(医源性迟发性心脏破裂);事发后李康又不在场参加和指导抢救,加之第一医院不具备抢救的技术和条件,最终导致姚凤柏不治身亡。

  姚凤柏家属的代理律师说,《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接受邀请医院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同时,如果医师在会诊中发现难以胜任的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中发现邀请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院诊治。

  李康在接受会诊邀请时,即通过第一医院向患者索要巨额“劳务费”,在邀请医疗机构第一医院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医疗救治条件(如体外循环设备等)的情况下,不顾自己是否能胜任就为姚凤柏实施手术,术后不履行观察义务,在患者术后出现危急重症时擅离职守,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代理律师称,李康在接受会诊任务后,未按规定“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而是在没有确诊为恶性肿瘤的情况下,贸然对患者实施肺叶全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检查证实手术切除物并没有癌细胞。该律师认为,李康的过错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诊疗规范,侵犯了姚凤柏安全就医和生命健康的合法权益,构成了违法侵权。

  所在医院一同被告上法庭

  家属认为,李康所在的北京胸科医院也难逃干系。在姚凤柏的住院病历中,有北京胸科医院盖章及李康签字的会诊邀请单。姚凤柏家属的代理律师说,根据有关规定,北京胸科医院在接到第一医院的会诊邀请时,应当审查邀请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诊疗科目及相应资质,并审查邀请方是否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而北京胸科医院没有履行上述审查义务,放任李康到不具备心胸外科诊疗科目和实施肺切除手术资质,以及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第一医院实施会诊手术,并最终造成姚凤柏死亡。

  此外,北京胸科医院还负有对外出会诊医师进行严格管理的职责。但该医院却放任李康外出会诊,李康向患者索要巨额“劳务费”,并严重违反会诊义务,在患者术后未脱离危险的情况下擅离职守,最终导致姚凤柏死亡。

  姚的妻儿称,该医院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李康一样构成了违法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要求该医院及外科医生李康连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83.6万余元,其中包括2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此案的诉讼费和鉴定费。

  被告医院对记者不做回应

  通州法院立案后,于近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对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庭审中,北京胸科医院和李康提出,他们不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上周五记者致电北京胸科医院,该院宣传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并拒绝了采访要求。记者试图采访当事医生李康,但多次联系未果。宣传办公室则称,采访医生须经其同意,但他们目前不能帮助联系。

  原告代理律师说,等此案进入正式审理程序后,他们会考虑追加第一医院和从中牵线的医生作为被告。记者查询发现,李康是北京胸科医院胸外二科的副主任医师,兼任中国抗癌协会食管癌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胸科医院公开资料显示,李康在胸外科工作已近20年,专长“淋巴结病鉴别诊断、胸部肿瘤诊断及外科诊治”,在胸部各种肿瘤及肺结核的外科治疗中积累了相当经验,参与胸科手术近2000例,主刀手术近1000例,其中重大疑难手术100余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业内专家及广大患者的好评。”

  北京胸科医院一位员工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外地医院邀请该医院的专家外出做手术时医生才会前往,不会主动前去,而医生出诊前也会经过本院的同意和办各种手续,以专家会诊的形式前往。一般都是由当地医院做完前期诊断和病理分析,只邀请大夫去做手术,不排除此事是因当地医院诊断有误所致。以前就曾有过邀请大夫会诊,但当地医院的病理分析没有做好,大夫无法做手术的先例。

  庭外追访

  家属借高利贷打官司

  “我现在就是后悔,当时不让我们转院也应该走的。”直到现在,姚凤柏的妻子还在为当初同意北京专家来牡丹江做手术而懊恼。她说,丈夫身体一直挺好的,不想住院才5天就没了,到死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姚凤柏和妻子、儿子、儿媳一家四口都在一个老国企造纸厂上班,后来被买断下岗。姚凤柏被聘用到别的单位,每月工资2000多元,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他死后,家里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收入,做手术花了两万多元,打官司也花了几万元,“都是抬(借)的高利贷,马上就要到期了,还得抬,我真是天天上火啊!”姚妻说,虽然官司前途未卜,但她仍然想给丈夫的死要个说法,“挺好的人,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律师说法

  医生“走穴”现象严重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是此案的代理律师。他表示,目前我国医师走穴猖獗,基层医院不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为了留住病人,一律请上级医院的医师手术。这些医师为了“红包”和回扣,“不顾患者的就医安全,因医师走穴而死亡的患者越来越多”。

  尤其是医师“走穴”收取巨额“红包”,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医师往往是所在医院的业务骨干,医院领导往往也不敢得罪,或者领导自身也经常“走穴”,因此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发生医疗事故后,为“走穴”医师补办会诊单,以逃避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罚。因此,本案作为首例会诊医师被推上被告席的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来源京华时报

  补充阅读:肺癌应该如何治疗?

  明确规范化的、指导性的治疗方案,以使患者以最经济的花费取得最有效的治疗效果十分必要。 治疗肺癌必须做综合的判断以确定最适合的治疗方案。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最佳治疗---都是以手术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治疗。    

  首先要判断肺癌的类型。肺癌按病理划分为非小细胞癌(NSCLC)和小细胞肺癌(SCLC),两者分别约占肺癌发病总数的80%和20%。其中非小细胞肺癌又分鳞癌、腺癌、大细胞癌等种类。小细胞未分化癌对放疗、化疗较敏感,但容易复发。总体上说,肺癌最好是手术治疗。

  其次要看肺癌的分期。国际上采用统一的标准把肺癌分为Ⅰ、Ⅱ、Ⅲ、Ⅳ四期。其中Ⅰ期和Ⅱ期特点是肿瘤较小,较易切除,并且没有远处转移,可以采用手术结合放、化疗,最后的愈后效果较好,有较高的根治率。而Ⅲ期则以手术结合放疗和化疗为主。Ⅳ期肺癌不能开刀,只能采用放疗和化疗。

  第三要看患者的身体状况。主要是检查患者的重要器官,心、肝、肺、肾功能是否正常,没有糖尿病、心肌梗塞等重要的基础病。

  综合上述整体情况,才能找到最佳的治疗方法。对于不适合手术和放疗的病例,以及手术和放疗后复发的病例或已经有全身转移的病例可以采用化疗。此外,化疗还可以作为手术前辅助治疗和手术后及放疗后巩固疗效的手段。

  肺癌如何诊断?

  1.肺部良性肿瘤 肺部良性肿瘤有时须与周围型肺癌相鉴别。肺部良性肿瘤一般不呈现临床症状,生长缓慢,病程长。在X线片上显示接近圆形的块影,可有钙化点,轮廓整齐,边界清楚,多无分叶状。

  2.肺部孤立性转移性癌 肺部孤立性转移癌很难与原发性周围型肺癌相区别。鉴别诊断主要依靠详细病史和原发癌肿的症状和体征。肺转移性癌一般较少呈现呼吸道症状和痰血,痰细胞学检查不易找到癌细胞。

  3.纵隔肿瘤 中央型肺癌有时可能与纵隔肿瘤混淆。诊断性人工气胸有助于明确肿瘤所在的部位。纵隔肿瘤较少出现咯血,痰细胞学检查未能找到癌细胞。支气管镜检查和支气管造影有助于鉴别诊断。纵隔淋巴瘤较多见于年轻病人,常为双侧性病变,可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其它诊断:

  (1)痰液细胞学检查:痰液细胞学检查(痰检)已被广泛应用于肺癌的诊断。痰检不需要昂贵设备,简便易行,病人无痛苦,适用范围广。痰检也可用于肺癌高危人群的普查。

  (2)X线检查:在肺癌的诊断中胸部的X线平片是一项最重要的检查。

  (3)CT检查:CT检查在很大程度上优于常规的X线检查。

  (4)磁共振(MRI)显象:磁共振的的对比度、分辨率优于CT,更易鉴别和明确实质性肿块与血管的关系。

  (5)磁共振波谱仪(MRS)检查:这是一种较老的技术,现在也被用来作为鉴别疾患良性或恶性的一种手段。

  (6)支气管镜检查:支气管镜检查是诊断肺癌的有效手段,可以观察肿瘤的部位和范围,取到组织作病理学检查,还可以根据声带、气管和隆突的情况来推测手术切除的可能性。

  (7)纵隔镜检查:纵隔镜检查是诊断肺癌纵隔淋巴结转移的有效手段

  (8)CT-PET检查:可以查出早期肿瘤(来自于好大夫)

  讨论:医生可以“走穴”么?

  医生自由执业权被管制 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遇冷

  北京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遇冷,其实是情理之中的事。去年12月,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曾透露:广东作为医生多点执业的试点近一年,仅有100多名医生登记,而且均为同一系统内多点执业,真正走出本医院系统的一个都没有。

  原因出在哪里?其实还是行业管制在作怪!因为无论在广东还是北京,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生多点执业须先得到本医院书面同意,意思是:医生如果需要合法"兼职"的话,必须要老东家点头才行。问题是:有哪一家医院的院长,会蠢到签字同意自己医院的医生下班后到竞争对手那里行医的?

  搜狐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

  应出台政策促使医生从单位人转变成自由执业者  

  孙建方:新医改要充分调动医生的积极性,尤其是医生收入低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很多精英不愿意再进入到这个队伍里来,再加上培养医生这个系统也有问题,不是单一的问题。我给媒体算个帐,我们到三级医院当医生,现在至少是博士,意味着我学医本来就得五年,博士毕业又六年,这就十一年了,还有一年住院医生培训。国家相关规定也没有说你这么学医出来,会有什么样的薪酬体系,还是和四年毕业的学生拿的钱是一样的。我认识一个博士,他毕业分到三级医院,一个月给他的工资是两千块钱,药厂说你来,两万五一个月,立马走了。我们这个职业提高薪水是绝对有道理的,但是我们也需要一个制度来制约医生队伍拿灰色收入和红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

  第二,我2009年的时候就提了一个把医生从单位人转化成社会人的提案。2010年出台了医生的多点执业。很多医生也同意,也可以一定程度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但另外一派不同的意见就是院长的意见,院长觉得你是我单位人,我培养你这么多年把你培养成大医生了,你现在可以脚踏两只船了。万一发生事故、差错、纠纷,谁来负责?医生也深知这一点。所以现在医生宁肯暗地里走穴,也不会上院长那里报名。他一报名,说他要多点执业,那以后医院有机会也不会给你,他会给那些一心一意留着医院的人。目前很重要的一点还是医生的身份没有解决,还是单位人,他不是一个社会人。解决不了这一点,就要受到医院的制约。所以我今年的提案是,有没有可能从政策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比如说医生出席多点执业的风险承担机制。有了问题谁负责多少,怎么负责。然后,有没有可能给一定的补偿,让医生走出去,否则医生还是走不出去。

  《医师法》的一些规定还是和医生的多点执业有矛盾的,《医师法》是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行医,这是一定要改的。

  国家五个部委发了文,鼓励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到医疗行业,关于医疗市场开放的问题。很难。现在的政策,其实是玻璃门、弹簧门,有政策层面的不平等造成的。公立医院哪个医院交税?但民营医院要交税,这样不公平。第二,用人机制也不平等。博士生公立医院有政策可以支持,老婆可以调来。你是有名的大夫,原来在公立医院当个主委,到了民营医院就不能当了,这个弹簧门、政策门还是很难进来。

  现在这么多的医疗机构在这儿,每年医疗费用很高。政府全部包养起来不可能。在医疗行业里面应该有两类产品分的很清楚,一个叫公共产品,包括公共卫生的问题,传染病、费用、输血、急救的问题,这些是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责任。但是对于私人产品,不应该政府来做,应该更大份额的让社会资本来做。你既然没有能力养医院,就放开,让社会资本来办,给社会资本民营医院一样的政策,这是一个方向,值得我们去探索。

  沪医改方案征求意见 医生在联合体内可自由执业

  在卢湾医疗联合体的蓝图上:瑞金医院成为"旗舰"领航;两家二级医院将重新定位;4家一级医院(五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金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的全科医生则将有望轮流到瑞金医院接受培训。

  今年年底前,瑞金医院卢湾分院(卢湾区中心医院)将建立医疗联合体辅助技术诊断中心,除了1小时内可取报告的检验,几家医院内的复杂检验都将在该诊断中心内完成报告,并统一参照瑞金医院标准,让检验报告真正在几家医院内"流动"起来,避免重复检查。另外,卢湾区东南医院未来可能会集中打造康复中心,由瑞金医院的康复团队引领,并增加康复床位。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医院的医生可以在联合体内自由执业。只要社区医院有需要,三级医院的专家可到基层开专家门诊,以此来分流三级医院的"海量"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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