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情侣撞伤老太将其活埋 因酒后肇事怕担刑责
时间:2020-08-02 23:15
弃车与女尸
5月1日下午,看着已停了两天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工地上的工人们都猜测着,这车到底怎么了。为了安全起见,工人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的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进行查看。民警发现,该车左前轮陷在了路基下,车门紧闭,挡风玻璃有明显破裂。因为车辆没有安装车牌,民警无法第一时间联系车主,只好先对车辆进行了拍照,准备回到单位进行调查,联系车主。然而,仅仅过去一个晚上,又一个报警电话震惊了民警。
5月2日早上,同样是海滨大道工地上的工人向警方打来了报警电话,不过这一次,他们发现的可不是一辆弃车,而是一个被埋在泥地中的尸体。
接到这样的重大警情,刑侦大队的民警们立即赶到现场,封锁现场后对埋尸地点进行了勘察。经过法医检查,死者为一名老妇,身上有伤痕,但致命原因为窒息而死。根据种种线索,警方认为,老人很有可能是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伤后,遭人抛尸掩埋。那么,这个老人是谁呢?是谁害了她?又是谁把她残忍的埋到了这里呢?
消失的车主
死者伤势有可能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而且发现尸体的地点和发现弃车的地点只相距300米,民警立刻想到了那辆被丢弃的桑塔纳,并对车子进行了更细致的检查。
通过细致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后座位上有血迹,联系到死者身上的伤势,还有车子挡风玻璃前的裂痕,民警判断,这辆车很可能就是撞上死者的肇事车辆,也就是说,车主有可能是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了,然后掩埋死者。于是,民警们立即对这辆车的车主信息进行了查询。
通过对该车车辆识别号查明,这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车牌为:浙AH3L13,车主为陶某,男,25岁,陕西省华阴县人。为了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民警决定立刻找到陶某进行询问,不过,此时的陶某却已消失不见。无论是电话还是在小曹娥镇的暂住房内,民警都没有找到陶某,当然,各大医院同样没有陶某入院就医的信息出现,似乎这个陶某是有备而“逃”。
对此,警方一方面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寻找陶某,另一方面,案件的调查工作也在按部就班的展开。根据工地工人的描述,黑色桑塔纳最早出现的时间为4月30日的早上6点以后,自小曹娥方向行驶而来。确定了车辆出现的时间和大致方向,民警随即对车辆主要的行驶轨迹进行了查看。
因为案发地是在工地上,没有监控,民警只好根据大致方向的判断,将监控查询工作放在了329国道之上。在4月30日早上5时后的时间段内,民警从一张张监控拍摄的过往车辆照片中展开调查,终于,历经了漫长的比对筛选后,民警发现了一辆类似的照片,照片中的黑色桑塔纳轿车与在工地发现的车辆特征极为类似。
清晨的车祸
接着,民警很快就查到了该车的行驶轨迹,这辆车是途经329国道,从慈溪周巷镇方向而来。民警通过对车辆行驶时间上的判断,发现该车在周巷镇辖区内待了相当长的时间,完全超过了正常行驶所需的时间,联想到死者身上的伤,民警判断,该车很有可能就是在慈溪周巷镇这段路上出了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赶到周巷,在329国道沿线开展调查访问。当问到周巷镇一酒店附近时,一个重要线索出现了。4月30日早上,一辆黑色桑塔纳在该酒店外将过马路的一个老人撞倒,当时车里下来一男一女,两人把老人扶上了车,说是送老人去医院。而一天后,一名年轻人赶到此处寻找自己的母亲。
民警通过多方努力联系到了寻找母亲的年轻人,死者的身份也终于得到了确认。老人是年轻人的母亲,姓方,今年已经68岁了,安徽人,住在慈溪周巷,4月30日早上,老人去儿子开的店里帮着开门,却再也没有回来。
掩埋的罪恶
死者的身份确定了,目击者也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案情越发清晰,找到陶某已经刻不容缓。就在此时,另一组民警在查找陶某的工作上取得了重要的线索。通过对陶某暂住地的小曹娥朗海村的调查得知,陶某有一名女友陈某,25岁,贵州人,目前也一起消失了。
结合目击者看到的一男一女,民警认为陈某很有可能就是那名女子。既然一时无法找到陶某,民警将调查目标转移到了其女友陈某身上。经过调查,民警发现,陈某在5月1日买了张飞机票回了贵州老家。民警判断,陶某与陈某在一起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立即赶往贵州进行侦查。
5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宁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贵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贵州省六盘水钟山区国汇大厦一房间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陶某和陈某。
经审讯,两人交代了前一天晚上在慈溪一KTV唱歌、喝酒到凌晨5时许,之后于4月30日上午6时许,驾驶浙AH3L13桑塔纳轿车,途径329国道慈溪市周巷镇时与正在过马路的受害人方某相撞,在将受伤的方某带上车后,担心自己酒驾出事故要承担刑事责任,便产生了杀人埋尸的念头,遂将方某掩埋后逃离现场。之后,两人分别乘坐火车与飞机逃到了贵州躲避。
警方提示:陶某产生杀人埋尸念头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自己喝了酒,知道自己醉酒驾驶,出了事故要承担刑事责任,最终却犯下了故意杀人的恶行。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更需要的是一种积极的抢救措施,而个别肇事者为逃避责任,丢弃伤者逃逸甚至将伤者埋尸杀害的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而且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警方呼吁广大司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勇于承担责任,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药家鑫死刑为何惊不醒活埋老太的酒驾情侣?
再看到这样的消息,既感到痛心,又觉得痛苦。是太傻,还是太可悲,亦或是太可恨。为什么人性泯灭至此?为什么法律观念淡漠至此?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曾经轰动网络的药家鑫案,就是到了今天,依然还没有完全平息。一个大学生,也就是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居然拔刀杀人,最后被执行死刑。可悲,可叹!
而就在药家鑫执行死刑不到一年,又出现了几乎同样的年轻情侣。他们都是25岁,在浙江打工谋生,还正在谈恋爱,他们应该拥有美好的生活,应该都在为自己的事业和爱情打拼。
可是面对一场车祸,他们怎么就失去了理智,难道仅仅只是酒令智昏,难道仅仅只是不懂法律酿成的苦果。
在这中间,实在让人难以想象。第一,这对情侣知道酒驾出事故要负刑事责任,竟然不知道杀人埋尸更要负刑事责任,这难道只是不懂法律吗?惩罚酒驾的威慑居然大过了杀人,真正是一场荒唐。
第二,面对有目击者的现场,居然还敢做出活埋的举动,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当初药家鑫杀人的动机之一就是担心受害者记住了他,有灭口的嫌疑。可是这对情侣在有目击者的现场,而且还说了话,不知道他们怎么还敢如此举动。
第三,前有药家鑫的案例,不说是家喻户晓,一般年轻人应该还是知道一些吧,也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而且药家鑫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个极有可能成为普通交通事故的案件,最后可能演变成一场故意杀人案。对于受害者,还有犯罪嫌疑人,实在是一种极大的痛心、极大的悲叹。
按照现有法律,即使是交通肇事罪,一般量刑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是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那可是不一般的问题了。当然,这也许是一个个案,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我们今天的司机可能采取的方式,却是令人不敢认同的,即便不是故意杀人,却也可能逃之夭夭,为的是怕承担刑事责任,或是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药家鑫的死,依然惊不醒这些马路上的杀手?依然唤不回他们应该起码有的良知与法律判断。这是值得我们这个社会深深思考的。比如,如何创新法律宣传方式,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如何完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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