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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再调查“鱼咬咬”事件

时间:2020-07-24 13:43

   家属看到夏文金的头部、脖颈、胸部、腿部等出现伤痕,质疑为何会出现伤痕,警方解释称:“眼睛和嘴被鱼儿吃了。”家属质疑夏是被刑讯逼供后致死而遭抛尸。昨日,记者了解,当地检方已设专案组再调查。

    “眼皮、嘴唇被鱼吃了”

    5月5日,38岁的男子夏文金涉嫌盗窃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拘留,10日,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8日,但警方始终没有将此事通知到夏的家属。

    5月14日,尚在行政拘留期的夏文金的遗体却被人发现漂浮在鱼塘,警方联系到家属称,“溺水死亡”。5月15日,家属看到夏文金的头部、脖颈、胸部、腿部等出现伤痕,质疑为何会出现伤痕,普洱市公安局刑警队技术室主任郑增福解释称:“眼睛和嘴被鱼儿吃了。”

    看守鱼塘的陈得生并不这么认为,“这完全是个笑话,鱼儿还小,怎么可能,再说我们养的鱼儿又不吃人。”

    家属质疑,夏是被刑讯逼供后致死而遭抛尸。

    普洱市警方对记者说,5月13日晚曾带夏文金到医院体检,从医院出来后将夏释放了,等到第二天接到鱼塘老板报警电话,发现夏已溺水死亡。

    郑增福告诉记者,在打捞后看不出来伤痕如何形成,经法医对其尸检,发现鼻梁擦伤、嘴是裂伤、双手皮肤青紫、双膝擦伤。这是因为夏在行拘期间对同监室的人掐脖子,被劝架时受伤,嘴是反抗时撞墙所致,这些都不是致命的。

    郑增福认为,面部皮肤薄软处的眼皮、嘴唇系被鱼儿吃了,死者系溺水死亡。

    警方承认“非正常释放”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刀向荣向记者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5月5日中午11时许,一男子报警称,他在思茅区医院门口抓到一个小偷,随即,派出所出警赶往现场,将夏文金抓获,据夏供述,他在医院住院部一楼偷盗装衣服的行李箱,后被带往派出所调查。5月1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9条,派出所决定对夏文金执行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刀向荣说,5月13日晚11时许,派出所接到行拘所电话称,夏文金行为举止反常,在晚上8时许掐同监室其他人脖子、殴打他人。办案部门向上级领导反映后,认为夏文金不适合在行拘所关押,应停止执行关押,并在当晚将夏带往医院体检,体检显示夏文金正常,于次日凌晨释放,将其送回出租屋,交付给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

    “他说他没家属,送到门口时他说他没钥匙进不去。”刀向荣说,当晚送回家的夏文金没有任何异常,后来听李新发说,当晚他们喝酒喝到凌晨4时后夏独自出门。“在医院体检时,夏文金行动不便,为什么在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半夜释放?”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分管行拘所的刀副局长称,“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释放。”令家属质疑的还有“李新发”这个人。5月15日,李新发突然从租住的地方带着东西搬走了,杳无音讯。      综合东方早报、新华社

 

    进展

 

    检方已设专案组再调查

    事发后,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情况跟警方的一致,据段姓检察官称,“不存在警方刑逼”。

    对于警方在决定行政拘留、释放时,有无相关程序和要求出示时,普洱市警方答复记者称,一切手续都有,只是这些程序,需要在庭审中出示,对其他人因相关法规而不能出示。

    另据新华社报道,6月15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区检察院分别成立专案组开始调查这一案件。其中公安机关的纪委、督察、法制部门也都介入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及死者死亡原因,调查是否存在牢头狱霸、刑讯逼供等问题,以及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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