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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旅游局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时间:2020-08-01 01:57

近期,我市一些户外组织和个人通过微信、QQ群等以自愿参加、相约出游、风险自担等方式吸引、组织大家外出旅游,不仅对游客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种户外运动的旅游活动特点,市旅游局联合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从三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户外组织等涉嫌经营旅游业务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虽然已有大部分户外组织正在办理旅行社开办手续,但还有很多朋友因为不了解相关知识而盲目参加非法旅游活动。因此我们特别提请大家:

一、不要参加QQ群、微信群等组织的非法旅游活动。

《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户外组织和个人等通过社交网络、媒体组织旅游活动,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请不要参加QQ群、微信群等组织的非法旅游活动。因为户外组织和个人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组织、个人之间的纠纷无法受理,游客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二、出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

您需要外出旅游时,应当选择经旅游主管部门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旅行社。

1、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线路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旅游社发布的旅游信息应该真实、准确。

3、旅行社组团旅游必须有导游或者领队。

4、旅行社在安排游客行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终止服务,不得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项目。

三、认真签定旅游服务合同

1、为保障游客利益,特别提醒大家出行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2、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了解旅游保险相关问题。

3、在旅游期间,要注意保存好旅游合同、收费单据、线路资料和各类消费单据,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进行投诉时能作为有力的证据。

朋友们,请您自觉抵制非法旅游活动,并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贪图小便宜参加非法旅游活动。

当您的旅游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投诉;当您发现户外组织和个人等组织非法旅游活动时,请及时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投诉和举报电话:0375-3330000、0375-3323456、0375-3321588.

汝州市的市民和农民朋友们,安全是我们的生命线,为了我们共同的旅游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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