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长春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51号
长春人民艺术剧场,以外型美观、设施先进、环境高雅、风格独特矗立在原址,剧场内设有大、小剧场两座,大剧场可容纳800人,小剧场可容纳100人,有标准化妆室三间、服装室两间、贵宾接待室一间,可接待国内外大型艺术表演团体。